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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政策
貨品錯遞或損壞
假如你收到錯誤的貨品或貨品在付運途中遭損壞,請於辨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致電800 908 988 與蘋果銷售支援人員聯絡。 所有的貨品不會即時由速遞人員檢查,請自行聯絡銷售部。照常理,如在檢查後發現已損壞或有問題,Apple都會很樂意跟你換過部,比起其他代理好。
退貨
若您在2009年10月31日至2009年12月24日期間訂購, 您可於2010年1月9日或之前要求退貨。請注意,其他退還條款仍然生效,包括每件已開封貨品可能須收取 10% 手續費;所有在2009年12月24日後訂購的訂單,自收到貨品後14天內您可以要求退貨。退還事宜根據 Apple 條款及細則而定。詳情請參閱 Apple 條款及細則。
不可退貨的貨品包括:
1. 根據你要求訂製的貨品
2. 已開啟的記憶體
3. 已開啟的軟件
4. 下載的電子軟件
5. 個人化的 iPod
6. 軟件更新程式產品 (軟件升級)
7. 非蘋果品牌/第三方產品








